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监督管理措施。关于对上海证券通投资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决定上海证券通投资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新浪财经讯安微证监局发布对上海证券通投资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决定。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按照监管规定进行全面整改。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你分公司的整改情况。因合肥分公司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在营销过程中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违规问题。你分公司应自即日起暂停新增客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营销过程中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1、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
安微证监局发布对上海证券通投资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决定,因合肥分公司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在营销过程中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违规问题,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按照监管规定进行全面整改。
详情如下:
关于对上海证券通投资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决定
上海证券通投资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2、在营销过程中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分公司应自即日起暂停新增客户,并按照监管规定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间,你分公司应妥善做好现有客户的维护和服务工作。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你分公司的整改情况,并视你分公司落实本决定的情况决定后续处理措施。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安徽证监局
2018年7月17日
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smjj/smdt/2018-07-25/doc-ihfvkitw29731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