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山东分公司被出具警示函,因多名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营销、客服人员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 - 股市通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存在多名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营销、客服人员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问题。1月4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关于对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月4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关于对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存在多名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营销、客服人员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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