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刚被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存在部分未登记为投资顾问的人员利用公司视频号开展投资咨询业务。每2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11月25日,浙江监管局发布公告,经查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下称“港澳资讯杭州分公司”)存在部分未登记为投资顾问的人员利用公司视频号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网络直播不规范的情形;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规范,存在服务留痕记录不完备的情形。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天眼查APP,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是一家以从事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2500万元,并已于2017年完成了并购,交易金额5.8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下称“港澳资讯南昌分公司”)刚被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具体来看,经查,港澳资讯南昌分公司存在对自身的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夸大宣传和不实宣传、聘用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资格人员实际为客户提供投顾服务、未在规定期限内为客户解除服务协议等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江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责令公司在本监督管理措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每2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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