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在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若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该监管措施不服。以及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具体问题包括个别营销人员的误导性宣传、未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4月15日发布的公告,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在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具体问题包括个别营销人员的误导性宣传、未充分提示投资风险,以及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深圳证监局指出,若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复议和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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