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信富存多项违规 被证监局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 股市通

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1.未与部分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你分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对部分客户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服务过程未实行留痕管理。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未约定。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存在多项违规,对此,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以下为内容原文:

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经查,你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未与部分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未约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协议”的条款。2.部分投资顾问的姓名和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未公示在营业场所和公司网站。3.对部分客户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服务过程未实行留痕管理。

以上事实有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你分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focus/2018-05-25/doc-ihaysviy71190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