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决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四川证监局要求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该公司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人员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误导性宣传、人员培训覆盖面偏低。
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4年12月5日发布的公告,四川大决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人员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误导性宣传、人员培训覆盖面偏低,以及其APP“大决策”中部分视频和课程录像缺乏风险提示等水印的问题。
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四川证监局要求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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